很多企业的兼职工会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都会遇到一种尴尬境地:本职工作已经很繁忙,还要抽出时间处理工会事务,结果往往是两头受气。这种“双重身份”带来的冲突,如果缺乏制度保障,很容易导致干部积极性受挫。一份完善的兼职工会干部工作制度,首要任务就是解决这种时间和精力的分配矛盾。
某大型制造企业在去年的职代会上明确通过了《兼职工会干部工时补贴管理办法》,规定工会干部每月用于工会工作的时间,经核实后可按1.5倍系数计入工时考核,这直接解决了“干工会活耽误本职工作”的顾虑。
薪酬待遇问题同样不容回避。虽然兼职干部通常不从工会领取全额工资,但适当的误工补贴或岗位津贴是必要的。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补贴的发放标准和流程,避免“干多干少一个样”或“干了活还得倒贴钱”的情况出现。有些企业将工会工作绩效与年终奖挂钩,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干部的投入度,但也需要防止考核指标过于苛刻,导致干部为了拿奖金而忽视本职工作。
权益保障的核心在于“不因开展工会工作而受到不利对待”。这一点必须在制度中用白纸黑字确立下来。比如,工会干部在依法履行职责期间,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其工资、奖金,或者解除劳动合同。这就像给兼职干部穿上了一层“防弹衣”,让他们在代表职工与行政方沟通时,能够更有底气,不必担心被“穿小鞋”。
培训支持往往是被忽视的一环。很多兼职干部有热情但不懂方法,不知道如何开展集体协商,如何处理劳动争议。制度应当规定,工会必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,兼职干部有权利参加这些培训,并且培训时间应当视为工作时间。通过系统培训,干部不仅能提升业务能力,还能在法律层面更好地保护自己。去年某市总工会组织的“金牌调解员”培训中,就有不少兼职干部表示,以前处理纠纷全凭经验和热心,学了《劳动法》相关条款后,处理起问题来更有章法了。
选拔机制和考核办法也是保障权益的重要一环。如果选拔过程不透明,容易让干部觉得是“内定”或“指派”,从而缺乏认同感。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,往往更有责任感和号召力。考核办法则应当侧重于实绩和职工满意度,而不是单纯看开了多少会、写了多少材料。一个合理的考核体系,既是对干部工作的监督,也是对其付出的一种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