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职督察员实践,要真正发挥作用,绝非简单挂名履职,而需在角色定位、能力建设、机制协同与价值转化四个维度实现深度突破。当前部分实践中存在的“挂而不督”“督而不实”现象,本质上是将兼职督察员异化为“荣誉头衔”或“形式补充”,忽视了其作为治理体系中“流动哨兵”与“桥梁纽带”的核心功能。要破解这一困境,需从实践痛点出发,构建一套精准发力、可持续的履职路径。
一、角色定位:从“模糊参与者”到“精准功能体”
兼职督察员的价值,首先源于其不可替代的“差异化定位”。与专职督察员相比,其优势不在于全职投入,而在于身份多元、视角独特、贴近基层。实践中,需明确三大核心功能:基层问题的“直报员”、政策落地的“啄木鸟”、群众诉求的“传声筒”。例如,社区兼职督察员可聚焦垃圾分类、养老服务等民生小事,利用“朝夕相处”的优势捕捉政策执行中的“最后一公里”偏差;企业兼职合规督察员则能从业务一线发现流程漏洞,避免“纸上合规”。
定位模糊是履职失效的首要原因。部分单位将兼职督察员视为“万金油”,既要求监督业务规范,又要求参与事务性工作,导致精力分散、监督失焦。需建立“负面清单+职责清单”双轨机制:明确兼职督察员不参与行政决策、不承担执行任务,聚焦“监督—反馈—整改”闭环;同时根据其专业背景(如法律、技术、群众工作)定制履职方向,让“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”。例如,在教育领域,邀请退休教师担任兼职督察员,重点监督师德师风与教学质量;在环保领域,吸纳环保志愿者参与企业排污监督,发挥技术专长。
二、能力建设:从“被动履职”到“主动作为”
清晰定位需匹配专业能力,否则“有心无力”将成为兼职督察员实践的普遍瓶颈。当前,多数兼职督察员面临“三不”困境:政策不熟(对监督依据理解片面)、方法不懂(缺乏问题识别与反馈技巧)、底气不足(担心“得罪人”而回避矛盾)。要破解这一困境,需构建“分层分类、精准赋能”的能力提升体系。
基础能力是“政策通+方法熟”。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结合开展培训:线上依托政务平台推送监督指南、典型案例,明确“督什么、怎么督、督后怎么办”;线下组织“跟岗实训”,安排专职督察员带领参与现场监督,学习沟通技巧、证据固定方法。例如,某市纪委监委为社区兼职督察员开设“微课堂”,用案例拆解“如何从居民投诉中发现作风问题”,极大提升了问题发现率。
进阶能力是“专业判断+风险应对”。针对不同领域监督需求,引入“场景化培训”:市场监管兼职督察员需学习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条款与投诉处理流程;安全生产兼职督察员需掌握风险隐患识别标准与应急处置预案。同时,通过“心理赋能”破解“人情干扰”,明确“监督是职责,反馈是义务”,建立匿名反馈渠道与容错机制,让兼职督察员“敢监督、愿监督”。
三、机制保障:从“单打独斗”到“协同联动”
兼职督察员的“单兵作战”难以持续,需以制度化设计构建“内外协同”的支撑体系,避免“反馈无门、整改无果”的尴尬。核心是打通三个关键环节:问题流转的“快车道”、整改落实的“责任链”、结果反馈的“闭环网”。
问题流转需建立“直通机制”。避免兼职督察员“多头汇报”,明确牵头单位(如纪委监委、督查室)为“总枢纽”,设立24小时反馈平台与专人对接制度。例如,某区推行“兼职督察员问题直报卡”,发现问题可直接扫码提交,系统自动生成工单,3个工作日内分流至责任单位,全程留痕可追溯。
整改落实需压实“责任清单”。对兼职督察员反馈的问题,实行“双签字”制度:责任单位需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,牵头单位需跟踪督办,避免“石沉大海”。对整改不力的,启动约谈问责;对虚假整改的,纳入诚信记录。某省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中,要求企业兼职督察员反馈的“审批慢”问题,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,有效提升了监督刚性。
结果反馈需强化“正向激励”。兼职督察员多为义务履职,精神激励比物质奖励更具持久性。可建立“双评机制”:由牵头单位评价履职成效,由服务对象评价监督满意度,评选“优秀兼职督察员”并公开表彰,同时将其履职情况作为评优评先、社会信用评价的参考。某市将社区兼职督察员表现纳入“积分制”,可兑换公共服务(如免费体检、子女暑托班),激发了参与热情。
四、价值转化:从“问题发现”到“治理提升”
兼职督察员实践的终极目标,不是“发现问题”本身,而是通过问题倒逼治理优化,实现“监督一个、带动一片”的辐射效应。需推动“三个转化”:个案问题转化为系统治理、群众诉求转化为政策优化、监督压力转化为治理动力。
个案问题需“解剖麻雀”。对兼职督察员反馈的共性问题,开展专题调研,深挖制度根源。例如,某市通过兼职督察员发现多个小区存在“物业收费不透明”问题,随即出台《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》,推动全市2000余家物业企业公开收费明细,从源头堵塞漏洞。
群众诉求需“政策适配”。将兼职督察员收集的“原汁原味”诉求,转化为政策制定的“第一手资料”。某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,通过兼职督察员组织“居民议事会”,收集到“加装电梯”“适老化改造”等200余条建议,最终纳入改造方案,使政策更贴近群众需求。
监督压力需“治理创新”。兼职督察员的“外部视角”能倒逼内部流程优化。例如,企业邀请客户担任兼职合规督察员,发现“合同签订周期长”问题后,推动法务部门上线电子签章系统,审批效率提升60%;政府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兼职政策督察员,针对“政策知晓率低”问题,推出“政策明白卡”与短视频解读,使政策覆盖面扩大80%。
兼职督察员不是“装饰品”,而是治理体系的“神经末梢”。其作用发挥,取决于能否跳出“形式履职”的窠臼,在精准定位中明确价值坐标,在能力建设中夯实履职根基,在机制保障中打通协同堵点,在价值转化中实现治理跃升。唯有如此,兼职督察员实践才能从“有没有”向“好不好”“实不实”跨越,成为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鲜活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