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知乎上刷到关于公务员兼职开店的讨论,心里难免咯噔一下。大家都在问,既然工资不高,能不能开个网店或者实体店赚点外快?这想法很真实,毕竟谁不想让生活宽裕点。翻看《公务员法》第五十九条,那里面的红线画得清清楚楚,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,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,这都是明令禁止的。这不仅仅是条文上的文字,现实中真有人因为这点事儿栽了跟头。
有个知乎网友分享过他的经历,家里开了个土特产店,营业执照写的是他老婆的名字,他平时只是帮忙发货、理货。本来觉得这不算啥,毕竟法人不是自己。结果被人举报了,纪委找上门,虽然最后查实他没有参与经营决策,也没有分红,但还是背了个警告处分,这事儿在档案里记着,好几年都翻不了身。这种风险,很多体制内的人可能根本没意识到,觉得只要自己小心点就没事,其实不然。
这里面的关键在于“参与”二字。哪怕你没有直接出面,只要在幕后实际操作,或者利用了你的职务影响力去拉业务,那就算违规。现在的网络监管这么严,网店的后台数据、资金流向一查一个准,根本藏不住。
还有些人想钻空子,说我是搞写作、画画,卖自己的作品不算开店吧?这个界限确实模糊。如果你的副业是纯粹靠智力劳动,比如写稿、讲课,而且没有利用公职身份带来的便利,通常争议会小一些。但一旦涉及到开店,不管是淘宝店还是微店,本质上都带有商业经营属性,这就触碰到了高压线。特别是那些掌握审批权、执法权的岗位,哪怕只是挂个名,别人也会怀疑你在搞权力寻租,这种瓜田李下的事情,最好别碰。
知乎上也有律师从业者专门分析过这个问题。他们提到,公务员兼职开店的认定,并不完全看营业执照上写的是谁。只要你能从店铺的经营活动中获利,或者你参与了店铺的管理,哪怕只是偶尔帮忙看看账,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规经商。各地在执行的时候,尺度可能略有不同,有的地方抓得严,有的地方稍微松一点,但大方向是一致的,那就是严禁公务员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活动。
很多人觉得委屈,说我在职场上也是人,也有家庭压力,为什么不能像普通人一样搞点副业?这确实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。体制内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你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利,包括从事商业活动的权利。这是一种交换,换取的是工作的稳定性和社会地位。既然选择了这条路,就得守这边的规矩。想赚钱的心思可以有,但得换个法子,比如提升专业技能,争取在体制内获得晋升,或者利用业余时间搞点纯兴趣的创作,千万别打开店经商的主意。
看着那些因为违规开店被处分的案例,真的替他们惋惜。本来捧着铁饭碗,日子过得安稳,就因为一时贪念,或者是对政策的无知,把大好前途给断送了。知乎上的讨论再多,核心其实就一条:别抱侥幸心理。政策红线就在那里,谁碰谁死。与其整天提心吊胆地琢磨怎么开店,不如把心思花在怎么做好本职工作上,或者找找那些政策允许的、不违规的增收途径。毕竟,饭碗保住了,才有资格谈别的。
对于那些已经开了店,或者正在准备开店的公务员朋友,我的建议是赶紧收手。店铺该转让的转让,该注销的注销,别等到组织找上门了才后悔莫及。职场这条路很长,一步走错,可能要用好几年甚至一辈子去弥补。看看知乎上那些血淋淋的教训,再看看手里这份稳定的工作,孰轻孰重,应该心里有数了。